杭州市公安局发布提醒,需要积分落户的朋友请注意,今年下半年积分申请时间已过半,各位需要在9月30日之前完成递交积分申请。那更多事项说明,马上来看看。
1、递交积分申请。本次积分申请需在2023年9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提交。
2、积分达到100分。本次的积分核定总分达到100分及以上。
3、居住证有效。持有的《浙江省居住证》状态持续正常有效。
4、确定落户地。办理申请前在杭州市区落实落户地。
5、递交积分落户申请。前四个必要条件符合后,不要忘了于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期间前往拟落户地户籍窗口或警察叔叔APP提交积分落户申请(←这个很重要,最后的环节不要漏了,此前有些错失落户机会的都是因为最后一个申请没有提交,遗憾的失去落户资格)
1、户口不变动。迁移人员户口在最终办理落户杭州前不要发生变动,期间发生变动的可能导致无法顺利办理最终的落户手续。
2、落户地不变动。提出申请的落户地一旦确定不能变更,期间落户地房产和挂靠户户口不能发生变更,否则也会影响落户。
3、联系方式不变动。积分落户申请提交后,公安机关可能会发送相关提醒短信至留存的联系电话,为确保信息畅通,请勿轻易变动联系电话。
4、迁移人员不变动。积分落户申请提交后不能更改迁移人员,“少迁一个人”或“更换迁移人员”都可能导致最终的落户手续无法办理。
注意!以上申请信息一经确定后,不能再做变更。为此,申请积分落户时,需谨慎确定相关信息再递交。
(一)关于积分申请
1、线下申请:现场窗口申请
申请人可携带相关佐证材料,前往你所居住地的积分受理窗口现场提交积分申请。
2、线上申请:“警察叔叔APP”申报
进入“警察叔叔APP” 首页,点击“流动人口”—“积分申请管理”—“积分申请”进行申请。
(二)关于积分分值
本次积分申请提供了历史分值的预审确认程序,对2022年下半年以来已申请过积分的申请人提供“免材料”服务,可以直接确认预审分值,作为本次积分落户的分值。
若对获得积分存疑或想新增材料的,可选择重新申请流程,填报符合条件的指标材料,进入积分审核流程。10月1日-10月31日期间可统一查询积分并下载积分凭证(可申请异议复核)。
(三)关于落户地
落户地原则上与居住地一致,按本人( 配偶、子女、父母) 城镇合法固定住所、有家庭户的亲友处、单位集体户、公共人才服务机构人才集体户( 仅限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存放人员) 的先后顺序确定。
共有产权的只能商定由一户办理,其他共有产权人应明确放弃积分落户申请。落户地一经确定,在申请期间不得变更。军产房、非住宅房、商业用房、集体土地住宅不予办理落户。
(一)取消积分落户名额限制
今年原则上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积分落户基本申请条件(积分满100分)的均可落户,不限名额。
(二)积分落户可以办理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随迁
符合市外夫妻投靠及未成年子女投靠条件的,在本人办理积分落户申请时可以一并提出申请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男女双方结婚满2年,一方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且人户一致的,另一方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长三角区域户籍居民不用提供),可自愿申请投靠户籍在杭配偶,迁移户口入杭。
市外未成年子女投靠条件: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户口在大中专院校的除外),可按自愿原则投靠在杭父母(集体户除外)。(杭州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