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产假工资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哪些东西,应该如何做,关于这点,目前在职女员工如遇以下问题可以合法维权,以下是全部流程
根据《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省政府令第329号)第十二条规定,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的工资,由用人单位按照该职工原工资标准发放。已参加生育保险的用人单位,其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按规定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即生育津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应当缴纳社保费。 如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相关规定,您可向用工所在地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如与用人单位就产假工资等事项发生争议,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1、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
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
3、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
4、开庭审理,冲裁裁决;
5、拿仲裁裁决书;
6、对结果不服可起诉;
7、获得赔偿。
1、提交书面劳动仲裁申请:案件受理当事人或委托代理方向管辖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以及相关证据。
2、等待申请审核,拿《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
3、劳动仲裁委员会将审查其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并在五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立案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则发给申请人《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开庭通知》。对不予受理的,仲裁委员会发给《不予受理决定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
4、劳动仲裁调解庭调解:劳动仲裁案件在仲裁庭由仲裁员主持,对劳动争议案件先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仲裁调解书,产假期间申请劳动仲裁由双方当事人签字,仲裁员署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并送达当事人。调解不成则进行开庭审理。
5、开庭审理,冲裁裁决:劳动调解不成功,进入到开庭阶段。开庭审理仲裁庭审主要有调查阶段、质证阶段、辩论阶段,最后调解等,最后调解不成则仲裁裁决。
6、拿仲裁裁决书:仲裁裁决经仲裁庭合议作出裁决,并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
7、对结果不服可起诉:裁决之后劳动争议仲裁实行一裁两审制,即当事人对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管辖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对基层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不服的,可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管辖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
8、获得赔偿:根据判决结果,被告企业必须执行补偿或赔偿义务,原告方获得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