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长沙芙蓉区将开展“惠”聚芙蓉燃冬消费节——2023新能源汽车消费节活动。消费者在指定车企购买新能源车,最高能享受3000元消费券补贴。
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先到先得,领完即止)
拓速乐汽车销售服务(长沙)有限公司、长沙蔚澜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长沙理想智造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沙大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大众)、长沙美捷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湖南星融迪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湖南中成高科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沙芙蓉区埃安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沙路特斯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长沙鑫普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补贴对象必须是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一)申领人须为自然人车主;
(二)购车发票在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并在长沙市芙蓉区内指定汽车销售企业购买家用乘用新能源车新车的(门店地址附后);
(三)所购家用乘用新能源车新车已经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四)发票个人名字、购买新车车主、交强险被保险人须为同一人。
按照“先购车,后申领”原则,消费者在芙蓉区指定车企购买家用乘用新能源车新车,申领人通过全部审核流程后,根据车辆类型和价格分档予以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第一档: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不含)以下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2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第二档:购车发票金额20万元(含)以上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3000元/辆给予消费券补贴;
注:1.车辆价格以汽车销售企业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含税价格为准。2.汽车促销活动补贴资金额度有限,按照消费者申领时间先后顺序先审先放,发完即止。3.每位消费者在活动期间仅可享受一次补贴。
符合本次活动申领条件的个人于2023年12月6日10时至2023年12月31日24时期间登录云闪付平台,点击“政府补贴购车购房补贴”按钮,进入“2023年芙蓉区购车补贴活动”专区。
申领时须完整、准确、清晰提交个人有效身份证明、新车购车发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提交材料后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申领资料修改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逾期未申领、申领时补贴资金已使用完或因申领资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真实等原因导致审核未通过的,均不予补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补贴资金,严禁“黄牛”机制恶意套现行为,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消费券,并将申领人列入失信名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申领补贴所需资料为:
(一)申领人的有效身份证正反面照片。
(二)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照片。
(三)购买家用乘用车新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照片。
(一)自申领人提交申领材料之日起,由相关部门和平台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申领人可通过申领平台实时查看网上审核进度。
(二)对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在网上审核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消费券至申领人云闪付账户。
(三)对经审核不符合补贴条件的申领人,由平台在网上审核时说明理由。因资料审核未通过的,申领人可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补正资料(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领)。至2023年12月31日材料仍不符合要求且未按要求及时修改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按照“本地购车、本地申领、本地核销”规则,消费券须在长沙市芙蓉区指定线下商户使用,具体适用商户可在活动入口页面点击“消费券适用商户”处查看。
(二)消费券领取成功后,在参与线下活动商家消费时,通过银联云闪付平台进行核销使用,消费券单张面额100元,满100.1元可用一张100元消费券,可叠加使用。
(三)消费券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消费券过期不补发。逾期未使用消费券无法使用并作废,消费券资金由平台收回并交还活动主办方。
(四)消费券不可提现,不可售卖。
(五)使用消费券的交易如发生退款、撤销等反向交易,退款金额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至用户原付款卡。如全额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该次优惠券仍在有效期内,系统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用户第二天可在票券中心查看,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如退款、撤销反向交易发生时,优惠券已过有效期,该单交易已使用的优惠券不做退还。本消费券仅支持一次性全单退款,订单拆单退款、部分退款及撤销交易,消费券无法再次使用。
(六)领取及核销优惠券时均需打开手机定位并允许云闪付APP获取位置信息,请将云闪付APP更新到最新版本。消费券仅限定位在湖南省的云闪付用户领取及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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