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四川天府新区发布了《为学校减负十条措施》。决定从督查检查、精简文件和会议、减少占用非工作时间等十个方面,为学校和教师减负。措施的具体内容,可以通过下文了解。
未经审核同意的进校活动一律禁止
在督查检查评比等事项上,《为学校减负十条》明确规定,非教育行政部门涉及学校的督查检查评比等事项,实行年度计划和事前报备制度,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开展,未经同意不得随意入校开展。面向学校开展的督查检查评比等事项原则上每学期总量不超过2次。
在社会事务进校园上,规定非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随意以“小手牵大手”等名义进校开展事务和活动。凡需进校园的事务和活动,需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校园,未经审核同意的事务和活动一律禁止,学校有权拒绝。
涉及校园周边治理职责方面,《为学校减负十条》明确了各部门的主体职责:学校负责校园内部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属地街道协同负责校园周边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整治校园周边安全、文明秩序、环境卫生等突出问题。
精简文件和会议方面,《为学校减负十条》提出要确保发文和会议总量较上一年度只减不增。学校“一把手”除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召集的会议外,其他会议不得强制要求参会,确有需要的应严格审批。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分管负责人及以上层级签批的文件,不得要求学校报送材料或表册。
此外,《为学校减负十条》还明确要优化改进考核评价方式。在改进评价导向方面,突出以专项督导、教学视导结果为过程性评价依据,依托智慧教育平台推广无纸化考核评估,减少纸面留痕。在优化学校评价方式上,以三年为一个周期,连续两年考核被评为优秀的,第三年免检基础性指标;免检当年获评省、市级各类优质学校的部分指标,免检被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示范荣誉项目相应指标。
不得安排教师上街执勤、值守
除了为学校减负,天府新区还以五个“不得”专门为教师减负,进一步明确教师职责范围。即未经党工委管委会批准,不得要求学校停课出人出场地举办有关活动;不得将面向社会开展的宣传教育、调查统计、疾病预防控等事项转嫁给学校;不得要求学校安排教师上街执勤、值守;不得要求教师下载与教学无关的APP、关注微博微信;不得要求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点赞投票、问卷调查、竞赛汇演、招商、庆典、社区治理等活动。
此外,《为学校减负十条》明确压减非教育教学活动,原则上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学校行政干部、教师参加的非紧急性会议,半月内不超过2次。会议任务落实预留时间不低于2个工作日,不能“坐等立要”。减轻教师学习培训和业务活动负担,非必要的学习培训和业务活动一律不作硬性要求,鼓励教师自主学习和大胆开展教学改革。
同时,减少占用教师非工作时间。工作日期间,允许和鼓励教师弹性上下班,以供教师做好备课、家访等工作,不得随意安排周末或工作日晚上的培训、教研。寒暑假集中培训、教研等原则上不超过两周。周末原则上不得安排一线教师参加工作值班,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应精简值班人员,尽量不安排家在外地教师值班。不得在面向教师的工作群里发布红头文件和随意安排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工作,不得在面向家长的班级群里要求家长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打卡接龙、投票点赞、转发信息。(成都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