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春节的放假安排已经公布,看到一些网友询问,春节需要加班哪几天有三倍工资?加班工资具体如何计算?想了解的话,就别错过下面的内容了。
2月10日、2月11日、2月12日加班有三倍工资。
2月13日、2月14日、2月15日、2月16日、2月17日加班有二倍工资。
三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300%
双倍日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21.75×200%
每小时加班工资=日加班工资÷8
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正常出勤月工资,不包括年终奖,上下班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中夜班津贴、夏季高温津贴、加班工资等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具体按以下原则确定:
(1)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有明确约定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实际履行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实际履行的劳动者所在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2)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未明确约定,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有约定的,按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约定的与劳动者岗位相对应的月工资确定。
(3)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对劳动者月工资均无约定的,按劳动者正常出勤月工资(包括奖金、津贴、补贴)的70%确定。
首先,您要收集保存加班证据,如加班通知、打卡记录等。
然后,根据单位性质,您可以持证据到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市级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范围:(一)中央所属 、省属、市属企业以及与之合资、合作企业(国有控股)和部队、外省(市)及省内外市驻济用人单位;(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驻济、市级(含)以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三)市级(含)以上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
区县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管辖范围:(一)本区县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辖的除外;(二)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区县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区县政府行政审批部门审批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三)本区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四)无营业执照或已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有劳动用工行为的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