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和各位网友介绍下,截止目前,武汉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政策情况,以及异地公积金使用的相关规定。有需要了解的话,就来看看吧。
1、在武汉没有住房:认房不认贷,即不论外地有无房产或贷款记录,只要武汉没有房产均20%首付,利率3.8%。
2、武汉有一套房:认贷不认房。
(1)全国范围内无贷款记录或者有贷款记录已还清,20%首付,利率3.8%;
(2)全国范围内有1套房贷记录,而且是多子女家庭,20%首付,利率3.8%。
(3)全国范围内有1套房贷记录,而且是非多子女家庭,30%首付,利率4.4%。
(4)全国范围内有2套房贷记录,在挂牌出租或者出售一套,30%首付,利率4.4%。
(5)全国范围内有2套房贷记录,无挂牌出租或者出售一套,第三套可以买,但需要全款。
(6)全国范围内有3套房贷记录及以上,可以买,但需要全款。
“多子女家庭”认定
多子女家庭是指购房人家庭已生育或合法收养两个(含)以上子女 的家庭,包括继养子女,其中一个须为未成年(未满18周岁)。因婚姻关系变更重组的家庭,无论是否直接抚养的子女,可参照执行。
“出售出租已有住房”政策中,购房人挂牌出售或出租房屋具体怎么办理
已有两套住房的家庭,挂牌出售一套房屋的,购房人可委托经纪机构通过“武汉市二手房交易服务网” 办理挂牌出售手续。
出租一套房屋的,可采取以下方式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一是自行通过“武房服务”微信小程序“住房租赁综合服务”办理;二是委托经纪机构通过“武汉市二手房交易服务网”办理;三是委托租赁专营机构通过“武汉市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办理。
1、公积金首付调整
为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好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相关政策,细化完善相关操作细则。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政策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阶段性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优化完善住房商贷转公积金贷款政策,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有条件的市县可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允许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提取使用父母或子女的住房公积金。
2、灵活就业缴纳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I类借记卡等资料,向受托银行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受托银行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后,应当为灵活就业人员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缴存方式:缴存人可以选择一次性缴存和自由缴存两种方式,月缴存额上下限按照武汉公积金中心公布的标准执行。
注意:缴存人自协议签订之日起6个月(含),未发生缴存且灵缴个人账户存储余额为零的,协议自动解除,灵缴个人账户自动注销。
偿还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缴存人及配偶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且尚未结清时,灵缴个人账户存储余额只能用于抵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本息,且需留存不得低于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额3%的存储余额,在结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时用于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
3、目前武汉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多少?贷款利率多少?
(1)贷款利率
首套:1-5年2.6%;6-30年3.1%
二套:1-5年3.025%;6-30年3.575%
(2)贷款额度
2023年10月8日起,武汉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首套最高90万元、二套最高70万元。
10月26日,武汉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星级以上(含本等级,下同)绿色建筑商品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在基准贷款额度基础上上浮1.1倍,上浮后首套房的最高贷款额度可达99万元,二套房上浮后的最高贷款额度为77万元。
最新政策不再核定缴存时间和账户余额,开户就能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工资的基数*0.35*12*贷款年限。也就是说月工资7000元左右,就可贷满90万。无论在湖北哪个城市交的公积金,都可以在武汉使用。
4、异地公积金如何使用武汉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异地转入武汉的,需正常逐月缴存(含转移前缴存)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提取。
职工以配偶名下房产(含共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需结婚登记满6个月后,方可办理。
基础条件:借款人必须为武汉户口,首套二套均房可使用异地公积金。
(1)需要参考武汉市范围和异地公积金缴存城市范围的房查套数取决于客户是首套还是二套,同样需要参考异地公积金缴存城市范围对应的异地公积金使用次数来看客户是首套贷或二套贷。
(2)可使用异地公积金组合贷
(3)流程上先提交对应资料办理系统初核准入,生成异地公积金账号,再参考公积金试算公式计算可贷额度。
可以使用异地公积金的城市范围:湖北省内所有城市、长江中游12个城市(长沙,合肥,南昌,岳阳,九江,安庆,六安,铜陵,株洲,抚州,湘潭,宜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