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有关江夏区金口街长江村、红灯村征地补偿的安置方案。有关补偿费和安置费的发放标准,一起来了解看看。
经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长江村、红灯村的集体土地19.5654公顷(长江村10.2908公顷、红灯村9.2746公顷),并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了《征收土地预公告》(夏土告字[2023]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拟定其中19.5654公顷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长江村、红灯村。
二、征收目的:本次征地属于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符合江夏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符合城乡规划。
三、征收土地现状:总面积19.5654公顷。
四、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文件规定,被征地区域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82.5万元/公顷,合计数额为1614.1455万元(长江村848.9910万元、红灯村765.1545万元)。
五、关于拟征收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按照《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要求执行,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安置。
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经江夏区人民政府组织调查,拟征地集体经济组织鉴证,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鱼苗的种类、数量已调查,结果以《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为准,补偿金额依签订协议确定。
七、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根据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长江村、红灯村村委会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需安置农业人口562人,具体安置途径为货币安置、社会保险安置等多种方式。
1、《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
2、《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武汉市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武政规[2022]3号)
3、《武汉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市政府令第317号)
4.《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