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住建局发布了《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和配租实施细则》。本文将详细介绍2024年广州公租房的优先配租对象及配租顺序,旨在让更多人了解这一政策,确保社会特殊群体能够优先获得适宜的住所。
1、涉军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
涉军优抚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军队离休干部、退休干部)、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
2、孤老、三级以上(含三级)残疾人家庭;
3、自有产权住宅被依法征收(拆迁),并已签订征收(拆迁)补偿协议的家庭;
4、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特困人员或市总工会备案的广州市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家庭;
5、区以上各级政府评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受到市以上各级政府表彰的劳动模范;
6、城镇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
7、离婚妇女或丧偶妇女;
8、原承租侨房被发还业主,已腾退原承租房屋的家庭;
9、市、区人民政府举办的社会(儿童)福利机构成年未婚孤儿;
10、持有《养老护理员》职业资格证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证书,并在本市养老护理机构工作的养老护理员;
11、轮候时间超过3年,未获分配的家庭(不含未参加配租意向登记的家庭);
12、居住无法出售的国有“僵尸企业”存量公房的职工;
13、有未成年子女的三孩家庭;
14、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或经市政府批准给予优先的其他情形。
1、第一顺序:涉军优抚对象、消防救援人员;
2、第二顺序:其他优先分配对象;
3、第三顺序: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4、第四顺序: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5、第五顺序:第三序列中曾参加我市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6、第六顺序: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同一分配顺序的公共租赁住房分配对象之间按其所在轮候册的序列、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号先后确定分配次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