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教育局近日公布了2024年春季学期荆州各级各类学校的收费标准,接下来,我们将详细介绍荆州市2024年春季学期中小学及幼儿园的收费标准,包括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多个方面。
备注:
保教费收取,应当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提高收费标准的,从2023年秋季入园的幼儿起执行;插班生按插入班级收费标准执行;降低收费标准的,所有在园幼儿均按照新标准执行。
备注:
1、住宿费已包含水电费及管理等费用,不再收取其他相关费用。
2、严禁以信息化教学或分班教学为名,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平板电脑、学习机等教辅软硬件或资料、报刊、教育APP等,不得收取网络课程费。
备注:
1、住宿费中含每生每月定额用水(3吨)、用电费用(8千瓦时),超额部分按居民生活用水用电价格收取,不再收取其他相关费用。
2、严禁学校将正常教学计划内的理论和实践课程内容转为有偿培训,收取或委托、联合有关社会(培训)机构向在校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耗材费、技能培训费、校企合作费、军训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