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询问,办理护照能代办吗?首次办理和换发、补发分别需要满足哪些条件?那相关规定已经帮各位整理好了,一起来看看吧。
不能代办。武汉办理护照需要由申请人本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
在国内的公民申请电子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照片以及申请事由的相关材料,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询问。申请人在办理电子普通护照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现场采集指纹及签名信息。
办理护照需要现场采集指纹及签名信息,因此需本人前往办理,不能他人代办。
一、首次办理条件
1、中国公民因前往外国定居、探亲、学习、就业、旅行、从事商务活动等非公务原因出国的,即可凭身份证提出申请普通护照。
2、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提出申请。
二、换发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换发普通护照——
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
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
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
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
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情形。
三、补发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补发普通护照——
普通护照损毁、遗失、被盗。
四、加注条件
具有以下条件可申请普通护照加注——
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多音字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
五、不予办理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护照签发机关不予签发普通护照——
①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
②无法证明身份的;
③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④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⑤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不能出境的;
⑥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
⑦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认为出境后将对国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对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⑧公民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遣返回国的;
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签发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