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小升初日程安排表已经公布,全市小学毕业生信息核对从4月22日开始,7月12日至13日学生按录取学校入学报到。
(一)信息核对
4月22日至26日,成都市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新区就读初中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6月5日,平台公布升学对应区域。
(二)公办初中入学
1.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分3个批次进行,每一个批次入学,已被新区公办学校、市直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均不再参加报名、录取。
(1)第一批次。6月10日至11日,C、F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四川天府新区元音中学、四川天府新区湖畔路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入学志愿填报。6月2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2025年两个学区合并为一个学区。
(2)第二批次。6月23日至24日,A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四川天府新区元音中学、四川天府新区湖畔路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入学志愿的D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26日至27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第三批次。6月28日至30日,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29日,公布本批次学校招生计划。7月2日至3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月4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2.专项招生初中入学。符合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以及C学区本次招生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按要求自愿报名,被本次专项招生初中入学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新区其他各批次公办初中入学录取。6月14日至15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17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6月17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6月19日,组织开展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20日至21日,组织开展C学区专项招生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已被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或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本次录取。
3.市直属学校入学。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8日至2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享有已取得的新区公、民办初中录取学位,也不再参加成都市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以及新区公办初中报名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录取,且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录取学位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每一个批次公办初中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已完成信息采集,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小升初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报名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新区入学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三)民办初中入学
新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优先面向区内专项招生。
5月25日至26日,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5月28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5月28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5月30日至3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后续成都市民办初中(含直升)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6月5日至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月1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3日,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8日至21日,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成都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6月27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5日至6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确认。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7月8日,民办初中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7月9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7月11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四)入学报到
7月12日至13日,学生按录取学校的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