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收集了一些有关武汉生育保险待遇的问题,有市民想了解,生育第三孩能否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能享受生育津贴吗?那相关的政策规定,马上了解下。
自2021年5月31日起,符合政策规定的武汉市参保职工生育三孩的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纳入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并按规定及时足额支付。
生育津贴由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用于支付女职工在产假、计划生育休假期间的工资。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用人单位可以补足。
不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该参保人员可按规定享受产检、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的报销,但不享受生育津贴。
男职工按规定参保缴费,配偶生育分娩且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规定,可享受15天的护理假津贴。如果男职工的配偶未就业,男职工除了可以享受护理假津贴以外,其未就业配偶符合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但是没有“生育津贴”(生育津贴只能女职工生育保险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