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杰出人才、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法律人才和其他人才可申请附港澳人才签注,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2024年上海赴港澳人才签注政策,一起了解下吧!
1、杰出人才:对上海建设发展作出重大突出贡献或者急需的顶尖人才
2、科研人才:上海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3、文教人才:上海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
4、卫健人才:上海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
5、法律人才:参与在香港或澳门的法律仲裁程序处理内地写香港或澳门投资争端的在上海工作的仲裁员、调解员等
6、其他人才:人才、科创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
1、杰出人才:可申请5年多次签注
2、科研人才、文教人才、卫健人才:可申请3年多次签注
3、法律人才、其他人才:可申请1年多次签注
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停留不超过30天
1、杰出人才:免提交人才证明文件
2、科研、文教、卫健人才:单位在职证明和副高以上职称证明
3、法律人才:单位在职证明
4、其他人才:单位在职证明、所属行业领域管理岗位、专业资格等证明
内地居民符合人才签注申办条件的,可向本市任一出入境管理机构提交人才签注申请。
1、杰出人才
在上海市工作的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诺贝尔奖等国际知名奖项、国家级奖项获得者,在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化艺术领域取得国际公认重大成果,具有重大影响力的专家学者,国家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担任正教授、正研究员职务人员,世界五百强企业聘雇的科学家,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高水平人才,以及对上海市重点发展区域建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人员。
2、科研人才
上海市科研机构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科研机构包括:国家实验室及基地、全国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中直科研院所、市属科研院所、市级实验室及分中心、内地与港澳联合实验室市级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单位等。
3、文教人才
上海市高等院校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高等院校包括: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包含外省区市高校在沪办学机构)本市高水平大学,以及具有法人资格的内地与港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等。
4、卫健人才
在上海市工作的副高级职称以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才及卫生研究人才。主要包括: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医疗类副主任医师及以上药学类副主任药师及以上,护理类副主任护师及以上,技术类副主任技师及以上)卫生研究人才(副研究员及以上)。
5、法律人才
在上海市工作,参与在香港、澳门法律仲裁程序的内地仲裁员,处理内地与香港、内地与澳门投资争端的内地调解员等法律人才。
6、其他人才
上海市人才主管部门、科技创新主管部门认定的高层次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主要包括世界五百强企业总部及地区总部高级管理人员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等产业高端人才重点发展领域、行业聘雇的内地人才和创新创业团队成员市人才主管部门认定人才,仲裁机构管理人员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在上海连续工作满3年的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