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自己的公积金贷款还未全部还清,能否提取账户里的公积金余额出来?如果你也有同样的疑问,就来了解下相关规定吧。
根据《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家庭有未结清的纯公积金贷款,除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外,不得办理其他提取业务。
如果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其不足部分可以同时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由受托银行以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形式向借款人发放。
职工及配偶购买首套自住房使用住房组合贷款的,在正常还款6个月后即可办理提取公积金偿还组合贷款商贷部分,之后每36个月可以提取一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个人住房商业贷款金额。
“首套自住房”是指职工及配偶既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又无住房消费类提取(含委托扣划,不含租房和加装电梯提取)的,本次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自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