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6月1日起,长三角异地公积金可申请还款提取啦!下面小编便为大家带来长三角异地公积金提取额度、提取条件和所需资料等,赶紧了解下吧!
自2024年6月1日起偿还的长三角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办理提取。提取金额以申请人实际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为限,每个提取还款时间段最多申请提取一次。
职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取本市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偿还在江苏省、浙江省或安徽省购房获得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1、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户籍所在地,或者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或者本人及配偶本市无自有住房的;
2、提取申请人为主贷人本人及其配偶;
3、提取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
(一)申请人身份证明和关系证明材料原件
申请人身份证件。
1、申请人为主贷人配偶的,提供与主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
2、委托办理的,受托人是委托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或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可以证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关系材料,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受托人非委托人配偶或父母、子女的需提供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委托书;
3、经人民法院认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人,由其监护人代为办理,提供申请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法院判决书等材料、申请人及监护人的身份证件、监护关系材料(法院判决书、户口簿或结婚证等可以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
(二)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
1、所购住房位于本人、配偶、父母或子女户籍所在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期房预告登记证)、贷款合同、提取还款时间段内的还款凭证、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证明(含相关亲属关系证明);
2、所购住房位于本人或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期房预告登记证)、贷款合同、提取还款时间段内的还款凭证、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凭证及相应婚姻关系证明;
3、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提供不动产权证(或期房预告登记证)、贷款合同、提取还款时间段内的还款凭证。
(三)申请人本人名下的住房公积金合作银行一类借记卡。
如申请人配偶同时参与提取的,配偶本人也应当提供上述材料,还应当提供与申请人的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