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荆门中小学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3日—8月31日;幼儿园暑假放假时间为6月29日—8月31日;普通高中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为7月11日—8月31日;中职学校暑假放假时间为6月29日—8月31日;9月1日报名,9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
幼儿园:6月29日-8月31日
义务教育学校:7月3日-8月31日
普通高中学校:7月11日-8月31日
中职学校:6月29日-8月31日
9月1日报名,9月2日(周一)正式上课。
1、扎实做好学校期末工作。各校要统筹做好放假安排和教育教学工作,根据放假时间安排,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合理安排放假前教育教学计划,有序组织课程教学、期末复习、 质量监测、教师教育教学总结等工作,确保学期各项教育教学任务顺利完成。要高度重视“五项管理”工作,站在学生健康成长的高度,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跟进,层层落实到位,确保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2、全面开展安全教育防范。各地各校要制定假期安全工作方案和应急工作预案,落实好“三会一提醒”制度,与学生家长签定三方责任告知书,切实指导、督促学生家长落实学生假期的监护责任。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强化师生和家长暑期安全防范意识,要在放假前通过《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手机短信、微信群、召开学生安全主题班会和家长会等方式,对全体师生和家长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教育,重点加强以防溺水、防 交通事故、防汛防雷击、防食物中毒、防不法侵害、防自然灾害、防暴力欺凌、防意外伤害、防电信网络诈骗等方面的安全教育;要加强文明上网教育,引导学生合理安排上网时间、合理使用手机、自觉远离网吧,抵制不良信息和不健康网站;要强化家长暑假期间对学生的安全监管责任,督促学生安全出行、文明度假、科学作息、自我管理。
3、切实加强校园安全检查和管理。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利用暑假时间对校园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要加强假 期值班、护校、校园安全巡查,确保校舍、教学设施设备等财产安全;要认真做好校舍维修、校产清理和校园环境整治工作,确保秋季学期顺利开学。
4、严格落实“双减”工作要求。各中小学要认真贯彻执行 “双减”有关要求,合理布置学生假期作业;要严格执行规范办学行为有关规定,任何学校不得组织除高中毕业年级以外的学生补课,对于确需补课的高中毕业班级,应以答疑、辅导等形式进行,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将校舍、球场等租 借给社会办学(培训)机构开办补习(培训)班。各地要加大检查督查力度,严肃查处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和无证无照培训行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秩序。要持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确保培训机构场所安全和资金安全,加强培训课程和教材的检查,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
5、坚决防止各类违规行为发生。各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和教育政绩观,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特别是名校录取率的倾向,不得发布或以喜报、贺信、业绩汇报等形式炒作中高考“状元” “高分考生” “升学率”等相关信息。各初高中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员工、学生、家长进行相关政策和要求的宣传解读,做好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防止各类自媒体宣传炒作。要防止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炒作行为,杜绝各 类媒体采访报道中出现中高考“状元”及其辅导教师。要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不进行任何形式的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不到培训机构兼职,不参加各类“谢师宴” “升学宴”,不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接受家长安排的旅游或休养活动,不做违反公序良俗和有损教师形象的事,自觉提升师德师风。各地教育局要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
6、亲情关爱特殊群体学生。暑假期间,各中小学校要加大控辍保学工作力度,强化学校校长、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责任,对有辍学苗头的学生要开展针对性的说服教育工作;要组织广大教师对留守儿童、脱贫家庭和监测对象家庭子女、残疾儿童、 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等特殊群体学生进行家访,亲情关爱特殊群体学生;要加强家校联系,确保特殊群体学生安全、快乐地享受暑假生活。
7、科学谋划新学期开学工作。开学前,学校要组织教职工按时到岗,提前谋划新学期工作计划,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地各校要在放假前和开学前,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教育,结合实际抓好教师暑期学习培训。各公办小学要认真做好服务范围内新生入学工作,确保每一名适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各公办初中要按照对口免试通知入学的原则,做好小学升初中的工作。各民办小学、初中要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厅字〔2021〕15号)要求,进一步完善招生办法,切实规范招生入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