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十堰市小学、初中和中职学校定于2024年7月4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定于2024年7月8日放暑假;2024年9月1日,全市中小学开学上课;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安排。
结合《十堰市中小学2023—2024学年度校历》安排,十堰市小学、初中和中职学校定于2024年7月4日放暑假,普通高中定于2024年7月8日放暑假;2024年9月1日,全市中小学开学上课。各幼儿园参照中小学放假时间和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相关安排,确保安全稳定。
1、认真总结学期工作
各地各校要认真总结本学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制定好下学期工作计划,确保新学期工作顺利开展。市直各学校于2024年6月29日前将书面总结(含电子稿)分别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职成教科和办公室。
2、抓好暑期安全教育
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周密部署暑期安全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对重点公共场所的管理,为中小学生提供安全有序的活动空间。要在放暑假前指导学校专门安排安全教育活动,以预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雷电、防火灾、防中暑、防食物中毒等为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全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暑期外出时注意自身安全。二是各地各校要把防溺水工作作为重中之重,进行专题部署,该采取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利用新闻媒体、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手机短信等载体,广泛宣传“六不四知”,强化家长作为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责任意识,依法对子女暑假期间的行为(特别是防溺水“六个不准”)进行教育和监管,进一步做好前期预防溺水《一封信》的复印发放、回执回收复盘工作。
3、做好校园值班保卫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对学校校舍、在建工程和校园周边环境进行全面排查,排除安全隐患。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及时报告和快速应对突发事件,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市直各学校将假期教职工值班表、值班电话于2024年6月29日前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和安全监管科。
4、减轻学生课外负担
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和我省“双减”工作要求,加强学科组、年级组暑假作业统筹,合理调控假期作业结构,严控书面作业总量,严禁集中补课或变相补课,切实让学生在暑期得到休息调整,以更好精神状态投入新学期学习生活。让学生有充分的时间阅读有益书籍、锻炼健康体魄、参加社会实践。提倡布置适合孩子自主完成的活动性、实践性、探究性的作业。鼓励支持学校体育场馆、场地定时向学生开放。要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公共设施,在暑期面向中小学生组织丰富多样的社会实践活动,拓展兴趣爱好。
5、密切家校暑期合作
各地各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密切家校联系,帮助家长对孩子暑假生活作出合理安排,不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不参加以夏令营等名义组织开展的各种学科培训,更多安排适合孩子兴趣特长、有利于孩子身心发展的活动。学校要结合学生年龄段特点,通过多种渠道指导家长掌握与孩子有效沟通的技巧,加强亲子陪伴交流,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密切关注子女心理健康,及时察觉负面情绪和心理问题。根据《十堰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发展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加强家校社协同育人,共同做好心理疏导,帮助学生调节情绪,保持积极乐观向上的精神状态。
6、强化学校常规管理
在秋季学期开学前后,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专项行动,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学校,依据学籍及在校生名册对实际到校学生进行逐一现场核查,全面准确掌握学生复学情况。要加强对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关爱帮扶。
7、灵活调整作息时间
放假前如遇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校可调整作息时间,确保学生安全。如果出现暴雨、高温等极端恶劣天气,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作息时间或作出停课决定,保障师生安全,事后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