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网友询问,到了退休年龄,但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够,想了解能否一次性补缴?那下面就来介绍下具体规定,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
可以。若用人单位在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未履行或未全部履行职工医保缴费义务,导致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该单位应当按其应承担的责任履行相应缴费义务,为职工补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弥补缴费年限。
若用人单位在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已按有关规定履行职工医保缴费义务,但职工缴费年限仍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可选择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补足缴费年限,以享受退休人员职工医保待遇;也可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用人单位可自愿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不愿为职工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费用由职工自主承担。
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由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构成。
实际缴费年限是指单位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在我市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实际年限。
视同缴费年限是指符合国家规定的连续工龄或工作年限,以及按统账结合的养老保险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
职工医保累计缴费年限等于实际缴费年限与视同缴费年限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