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新办纳税人开业领票流程方便吗?纳税人发票开具金额额度如何确定?数电票额度不足能否申请调整?针对以上三个热门问题,武汉税务部门已经给出答复。
核定使用数电票的新办纳税人开业开票“无缝衔接”。数电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税控专用设备;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赋额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基于此,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发票开具金额额度包括三类:开具金额总额度、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和剩余可用额度。
开具金额总额度,也称当月发票总额度,是指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发票开具总金额(不含增值税)的上限额度。
初始开具金额总额度,是指纳税人首次使用数电票时,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赋予该纳税人的当月发票可开具金额上限额度。
剩余可用额度,是指在一个自然月内,纳税人开具金额总额度扣除已使用额度。
数电票的赋额管理是税务机关基于“一体式”风险防范指标模型体系计算结果,结合纳税人生产经营、开票和申报行为,自动授予并动态调整的机制,实现“以系统赋额为主,人工调整为辅”的智能发票额度管理。系统自动赋额参数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规则,湖北省税务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如果系统自动核定的数电额度无法覆盖纳税人实际经营开票需求,税务机关根据赋额调整申请渠道,纳税人可登录电子税务局【发票额度调整申请】模块,补充提供购销合同、固定资产情况表等佐证资料后,申请调整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