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阳区水务和湖泊局国有土地(转用)预公告已经正式发布。土地(转用)范围、(转用)目的、总面积等信息,可以通过下面的内容详细了解。
为规范征地程序,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现将琴川大道东延线及配套绿化工程(琴川大道-什湖路)项目建设用地拟征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土地(转用)范围: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和湖泊局(详见附图)。
二、(转用)目的:本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能够缓解硚口区、东西湖区过汉江交通压力,加强蔡甸城镇组群与周边区域、沿江城市组团与主城区的联系,项目建设是必要的。本次征收地块位于永丰街黄金口村范围内。
三、(转用)土地现状:总面积3.7546公顷。
四、自征收土地(转用)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对违反规定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五、本征收土地(转用)预公告发布后,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和湖泊局将组织对拟(转用)征收土地进行现状调查,内容包括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请被征地(转用)单位组织、相关权利人予以配合,并在《拟(转用)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确认表》上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六、本征收土地(转用)预公告发布后,武汉市汉阳区水务和湖泊局将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应当查明被征地农民身份、年龄、户籍、参加基础养老保险状态,是否符合享受养老保险补偿条件等情况。养老保险调查结果应当经被征地农民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