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对象、申请流程等信息的网友,这次的专题内容应该能给你提供帮助。那详细信息,一起来看看吧。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①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②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③己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④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
⑤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1、登录学生在线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
3、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请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手续。①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簿原件;②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原件。
5、温馨提示:①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咨询,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可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②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后,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录入电子回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