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主要内容是和大家介绍,目前新洲区正在申报受理的各类人才补贴政策。希望能给各位朋友提供有用的信息和帮助。
(一)生活补贴
面向毕业3年内(2021年6月30日<含>以后),且在新洲区首次缴纳社保或首次落户满6个月以上,毕业于国内第一轮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最新公布的国(境)外QS排名前200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或毕业于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最新公布的国(境)外QS排名前500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分别发放生活补贴3万元、6万元、10万元,分3年拨付完毕,每轮补贴拨付前均将进行核岗核查。
(二)购房补贴
面向毕业3年内(2021年6月30日<含>以后),且在新洲区首次缴纳社保或首次落户满6个月以上,并首次在区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小产权房和自建房,购房前本人及其家庭在新洲区无自有住房)的,毕业于国内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最新公布的国(境)外QS排名前500高校的全日制本科生,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分别发放购房补贴3万元、6万元、10万元,分别一次性、2年、3年拨付完毕,每轮补贴拨付前均将进行核岗核查。
问津青年人才生活补贴与购房补贴不可同时享受,且均不可与其他购房补贴政策同时享受。已申领享受过原“问津人才”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安居补贴,不再重复享受本政策。国家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以选聘等人才引进方式招录的除外)等不纳入补贴范围。
对近3年内(2021年6月30日<含>以后)从国内外一线或新一线城市全职回引、且在新洲就业创业满1年、一般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以上职称的新洲籍科技创新人才,经部门评审,可给予个人3-5万元回流补贴,可与其他补贴同时享受。
对于区内重点产业领域企业,全职新引进上一年度(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在新洲区首次缴纳社保的毕业3年内(2021年6月30日<含>以后)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超30人的,超出人员按1000元/人标准奖励企业,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10万元;新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超10人的,超出人员按2000元/人标准奖励企业,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5万元;新引进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的,每引进1人按5000元/人标准奖励企业,每家企业年度最高奖励5万元。
对有人才新入选国家、省、市有关重点人才计划的,给予最高10万元/人的企业配套奖励。
受理时间
即日起正式启动受理程序,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
受理部门
(一)2024年度问津青年人才
1.生活补贴
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7-89350103
邮箱:2029476384@qq.com
2.购房补贴
新洲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电话:027-89356602
邮箱:77797469@qq.com
(二)2024年度新洲籍科创人才回流补贴
新洲区委人才办
电话:027-86921361
邮箱:1850491749@qq.com
(三)2024年度“问津引才伯乐奖”
新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电话:027-89350103
邮箱:2029476384@qq.com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