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桐庐发布最新一轮汽车促消费活动细则。本次计划发放300万元的汽车消费券,单车最高补贴6000元,详情欢迎了解。
2024年8月26日至9月30日,资金额度用完即止,如未按时用完适当延期直至用完。
在活动期间,消费者(个人)在我县参与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能源小汽车或符合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燃油(含油电混合)小客车新车(7座以下),按购置新车的开票金额(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含税价)享受分档补贴,先到先得,领完即止。补贴标准如下:
价格10万元以下车辆,补贴1000元;
价格10万元(含)~20万元以内车辆,补贴2000元;
价格20万元(含)~30万元以内车辆,补贴4000元;
价格30万元(含)以上车辆,补贴6000元。
注:本次活动补助与国家汽车报废更新政策,浙江省汽车报废、置换更新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
活动期间在桐庐县汽车销售企业购买车辆,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个人。
购车消费补贴由所购买车辆的汽车销售企业负责帮助申报,补贴通过“亲清在线”平台在线申领。
①提交信息。消费者在购车合同签订后,向汽车销售企业提供相关申报资料。汽车经销企业在收到消费者资料后予以审核,并将上述信息提交至县商务局进行申报。
②审核信息。县商务局对已申报的消费者信息进行核对,按照申报时间先后顺序确定补贴名额。
③资金发放。汽车销售企业在“亲清在线”平台协助消费者领取并发放,由汽车销售企业将发放凭证统一报送县商务局。
①申报信息汇总表(含购车人姓名、身份证、手机号、银行卡账号、开票时间、发票号、车架号、车型、购车价格、厂商指导价等信息);
②购车合同(须有合同号或编号,包含合同签订日期、购车人姓名、身份证号、完整车架号、车辆型号、车辆价格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
③新购车辆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④购车人身份证复印件;
⑤机动车行驶证;
⑥汽车销售企业承诺书。
以上购车人申报资料由各汽车销售企业负责收集提供资料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①汽车销售企业在活动期间内,应严格遵循补贴标准,不得将补贴抵消原有的优惠,可叠加原有优惠,以最大的优惠给予消费者。
②在补贴期限内,每位申请人仅能享有1次且1辆购车补贴。申请人、购买人、车辆所有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行驶证及银行账户户名均须属于同一人。
③购车合同的签订时间及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均需在2024年8月26日(含)以后至活动结束止;此时间之前已开票的一律不得重开发票享受补贴。
④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同时,汽车经销企业要严把材料审核关,对购车合同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如申报单位及个人提供虚假信息及材料,将取消活动资格,并对外公布纳入非诚信经营企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活动结束时,企业应主动向外界告知,避免不必要的消费纠纷。汽车经销企业应向消费者准确介绍所售车辆对本方案的适用情况,对误导欺骗消费者或恶意串通骗取补贴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⑤申请人办理补贴申请业务不需缴纳任何费用。
⑥县商务局将对补贴金额实时向参加活动的汽车销售企业公布,补贴金额接近临界时,汽车销售企业应主动向消费者告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消费纠纷。
⑦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主办方有权修改条款及细则、暂停或取消本活动。汽车销售企业及消费者参与本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⑧本次活动由县商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