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武汉市商务局发布了《武汉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专项资金(支持便利店行业发展)实施细则》的通知。需要了解的朋友,就来看看吧。
对申报企业及门店提出了具体要求,同时明确了不予支持的情形。
申报企业标准:
1.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依法纳入国家统计局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
2.在市内拥有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20家以上,且申报期限内新增品牌连锁便利店门店10家以上;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健全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资信情况良好,依法纳税,积极配合主管部门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新增门店标准:
1.便利店门店须在市内注册经营,且信用及经营状况良好;
2.符合品牌连锁便利店“六统一”(统一形象标识、统一门店管控、统一设施配置、统一服务标准、统一商品采购、统一物流配送)要求,且经营面积在200平米以下的、经营鲜食商品和日用品为主要销售商品的小型综合零售店。不包括水果店、生鲜店、烘焙店、药店等经营专门商品的小型零售店。
1、申报周期内,企业每新开一家直营门店支持4万元,新开一家加盟门店支持1万元;
2、申报周期内,企业每新开一家24小时直营门店支持5万元,新开一家24小时加盟门店支持2万元;
3、申报周期内,企业每新开一家入驻我市地铁站、“四站一场”(武汉、汉口、武昌、武汉东火车站,天河机场)、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的门店支持5万元。
单个法人主体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企业每家新开门店仅可享受上述三项中一项申报支持类别。
企业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3日至9月12日
企业申报通道(9月4日正式开放):武汉市企业服务“一站直通”平台
按申报材料清单要求,填写相关表格材料,并整理佐证材料扫描上传。
资金申报、评审及资金拨付流程
各申报企业向属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进行资金申报,经区级初审、市级复审、结果公示等流程后,资金将按程序拨付至各相关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