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了傅家坡客运站片项目的房屋征收决定。具体征收范围以及补偿方案,马上来看看吧。
因傅家坡客运站片项目的公共利益需要,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湖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及《武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指引》的规定,经研究,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傅家坡客运站片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所有房屋,相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征收范围详见傅家坡客运站片项目房屋征收范围附图。本征收决定的征收补偿方案为《家坡客运站片项目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签约期限为自被征收房屋评估结果公告之日起1个月,房屋征收部门为武汉市武昌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征收实施单位为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政府中南路街道办事处。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被征收人、公有房屋承租人给予公平补偿,保障其合法权益,征收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做好房屋征收补偿工作。
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0日之内向武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决定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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