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天龙南一路及周边道路交通组织的通告》,提醒各位注意了解,相互转告。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街道使用效率,提升区域慢行交通环境品质,规范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决定调整天龙南一路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通告如下:
一、自2024年11月7日起,对天龙南一路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组织作如下调整:
(一)天龙南一路(天龙大道至天佑路)实施机动车由南向北单向通行;(二)天龙南三路(天龙大道至天佑路)实施机动车由北向南单向通行;(三)天佑路(天龙南三路至天龙南一路)实施机动车由东向西单向通行。
二、受限机动车绕行线路
(一)原经天龙南一路(天龙大道至天佑路)由北向南行驶的机动车可通过天龙大道、天龙南二路、天佑路等道路绕行。(二)原经天龙南三路(天龙大道至天佑路)由南向北行驶的机动车可通过天佑路、天龙南二路、天龙大道等道路绕行。(三)原经天佑路(天龙南三路至天龙南一路)由西向东行驶的机动车可通过天龙南一路、天龙大道、天龙南三路等道路绕行。
三、除以上交通管理措施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交通的实际情况,适时优化区域交通组织,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四、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并实施交通违法累积记分管理。
五、本通告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