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最新的公积金提取政策显示,武汉市的住房公积金可用于加装房屋电梯,符合提取条件的缴存职工只需要提供相关的办理材料即可提起公积金,提取的对象仅限于职工本人和配偶。从一定程度上面来说住房公积金的提取范围扩大了,可以减轻职工的住房压力。
1.建设单位(委托人)在工程验收合格后,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所属分中心递交相关材料进行备案;
2.职工持相关提取材料到任意分中心或所属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审核;
3.职工到所属缴存银行办理提取入账手续。
1、由建设单位(委托人)提供项目备案材料:
(1)《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单元业主签字意见表》;
(2)《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3)《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规划方案联合审查批准意见书》;
(4)《武汉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
(5)增设电梯住宅所有权人的《房屋所有权》或《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由缴存职工提供提取材料:
(1)《武汉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
(2)职工及配偶身份证及结婚证原件;
(3)职工或配偶增设电梯住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
(4)实际支付费用的发票或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