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持武汉企业复工复产,相关部门推出了一系列的免税和免租政策,其中对个体工商户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方面都有优惠。
问:为鼓励复工复产,对个体工商户在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在疫情期间为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单位和个人,根据租金减免额度,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减免该租金对应的2020年度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屋出租方可依据减免租金的协议,向税务机关提请困难减免申请。
问: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其经营所得是否能减免个人所得税?
答: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财税支持政策的通知》(鄂政办发〔2020〕4号)规定,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根据疫情损失情况进行合理测算后,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定额减免2020年度应纳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额。
问:在“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运输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中,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包含什么?
答: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的具体范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即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清单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医疗应急)清单分别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确定。
问:对支持武汉市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有何针对性增值税优惠政策?
答: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问:如何认定市出资企业减免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实施主体?
答:房租减免的实施主体为市出资企业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级子企业。
问:如何认定市出资企业减免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适用对象?
答:房租减免的适用对象为签约承租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问:市出资企业减免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房产范围?
答:纳入减免房租范围的是实施主体自有经营性房产。
问:市出资企业减免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的时限?
答:由房产所属国有企业从2020年2月1日起,免收三个月房租,再减半征收六个月房租。
问:市出资企业减免个体工商户房屋租金减免金额如何确定?
答:租金减免的具体金额以国有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问:承租人如何申请办理减免?
答:政策范围内承租人应当按照国有企业告知的内容,向指定的受理部门提交房租减免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的申请经企业集团(或授权单位)部门审核通过后,由受理部门书面告知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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