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十堰市茅箭区拆迁公告已经公布,此次拆迁地点是刘湾村、许家棚村、七里垭村,每个地方的拆迁面积是不同的,所以补偿的拆迁费也是不同的,下面有详细的计算情况。
近日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茅箭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020]第4号同时公布了补偿方案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于2020年5月1日发布 《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公告》[2020]第4号(十堰市茅箭区2019年度第2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刘湾村、许家棚村、张湾区汉江街道办事处七里垭村土地,征地总面积为2.4502公顷(合36.753亩),征收实施单位为十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茅箭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国土资源部《征用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现将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的基本情况:
被征收土地位于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刘湾村、许家棚村、张湾区汉江街道办事处七里垭村,征地总面积为2.4502公顷(合36.753亩)。
分别是:
刘湾村征地总面积为0.7702公顷(合11.553亩),其中:建设用地0.7702公顷(合11.553亩)。
许家棚村征地总面积为0.3329公顷(合4.9935亩),其中:建设用地0.3329公顷(合4.9935亩)。
七里垭村征地总面积为1.3471公顷(合20.2065亩),其中:建设用地1.3471公顷(合20.2065亩)。四至边界见《土地勘测定界征收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和数额:
依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编制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如下:
(一)根据湖北省十堰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被征地村位于我市茅箭区东城经济开发区,该区域为I类区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为60200元/亩。
(二)征地补偿安置标准:
刘湾村:征收土地补偿费:
11.553亩×60200元/亩≈69.5491万元
以上费用总额小计:陆拾玖万伍仟肆佰玖拾壹元整(小写69.5491万元)
许家棚村:征收土地补偿费:
4.9935亩×60200元/亩≈30.0609万元
以上费用总额小计:叁拾万零陆佰零玖元整(小写30.0609万元)
七里垭村:征收土地补偿费:
20.2065亩×60200元/亩≈121.6431万元
以上费用总额小计:壹佰贰拾壹万陆仟肆佰叁拾壹元整(小写121.6431万元)
以上费用总额合计:贰佰贰拾壹万贰仟伍佰叁拾壹元整 (小写221.2531万元)
(三)劳动力安置
不涉及劳动力安置。
三、补偿费用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该宗地安置方式采用货币安置的方式。自公告之日三个月内,由财政专款全额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个人。
四、其他有关征收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及相关权利人对以上补偿安置方案可以提出意见,对本方案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于2020年5月19日前,将听证申请以书面形式送达我分局,由我分局组织召开补偿安置方案听证会。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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