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高考生都收到了录取通知,但是对于家境贫困的学生来说,随之而来的也有来自学费的压力。还好国家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随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项目的启动,咸宁市也调整了相关政策,助力贫困学生!
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 [1] 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贷款对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且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系统备案和有效)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位学生。
贷款条件:
(一)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诚信守信、遵纪守法;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区内外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院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同一旗县(市、区);5.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学费、住宿费。
(二)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应该符合以下条件:1.无不良信用记录;2.家庭经济困难一般应符合以下基本特征之一:①农村牧区特困户、低保户、建档立卡贫困户;②孤儿及残疾人家庭;③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④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⑤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⑥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⑦老、少、边、贫及偏远农村牧区的贫困家庭;⑧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⑨其他贫困家庭。贷款用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借款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当贷款金额高于学费和住宿费实际需求时,剩余部分可用于学生生活费。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续贷学生可通过网上远程办理,第一次办理贷款的新贷学生和无法通过远程受理的续贷学生都可以进行现场办理。
按照国家现行政策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
8月3日至8月14日工作日期间为远程受理时间,受理群体为以前年度获得贷款,通过远程受理继续申请的学生。需要远程办理的学生在此期间上网提交申请,各县级学生资助中心进行续贷远程初审、生成电子合同及回执。
现场受理时间为8月18日至9月30日工作日期间,受理群体为首次申请贷款新生、在校生首贷,以前年度获得贷款、无法通过远程受理的续贷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