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是五险里应缴纳的项目之一,但是单位职工在缴纳医保后并不是马上就可以享受医保的福利的。一般来说,武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1个月之后才能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则是缴纳后第7个月开始。
按照相关规定,在武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1个月后,职工和退休人员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参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规定划入的部分;
3、个人账户资金的利息;
4、依法纳入个人账户的其他资金。
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及以内的,在补足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医保经办机构应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或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缴费在4个月及以上重新缴费的,视同再次参保。再次参保缴费的,从缴费次月起开始享受门诊和购药补助;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住院和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可将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补齐,中断缴费期间的门诊和购药补助予以补记,住院和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待遇不予补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