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是人类最忠诚的朋友,一直以来有很多电影中描述的狗狗总是让人难以忘怀,《忠犬八公》、《一条狗的使命》、《人狗奇缘》等等都是讲述狗狗和人类的美好关系,但是养狗有可能会威胁到他人的正常生活。所以在武汉养狗需要遵循严格 的养狗制度。
需要,根据2021年1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可知,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而且逾期不改的,除处罚外,还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办理条件
个人养犬: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固定住所且独户居住。
单位养犬:《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确定的治安重点保护单位;有固定的犬舍;有专人负责管理、饲养。
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一份(原件拟留);
2、犬只饲养人1寸登记照3张、申请办证犬只2寸彩色照片3 张(原件拟留);
3、本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明(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4、畜牧管理部门签发的犬只免疫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一份);
5、提交与住宅所在地居(村)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签定的养犬义务保证书(原件拟留);
6、单位养犬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提交养犬用途、犬只种类和数量的书面说明等有关材料,饲养护卫犬的,还应当提交护卫区域的书面说明及图示(原件拟留)。
办理地点
各区公安分局
电话:027-85399100
办理费用
行政审批不收费;管理服务费依法收取。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