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发布了三孩生育医疗待遇政策,其中规定了哪些条例,需要满足什么情况已进行报销三孩医保,能报销多少钱?下面了解下吧。
2021年8月18日,湖南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省医保局联合发布《关于做好三孩生育服务登记及落实生育医疗待遇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做好我省三孩生育服务登记及落实生育医疗待遇政策,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可领生育津贴。
1.落实生育医疗待遇政策
各地医疗保障部门要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的落地实施,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要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落实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同时,要做好城乡居民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保障和新生儿参保工作。2021年5月31日以后生育三孩的参保人员凭《生育服务证》享受相应的生育医疗待遇政策。
2.三孩生育服务登记实行线下办理
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三孩的夫妻可按照现行《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六条及相关文件规定,参照一、二孩生育服务登记方式,办理线下生育服务登记(最新版《生育服务登记表》附后)。完成生育服务登记后,由乡镇(街道)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本《通知》出台前已经生育三孩的夫妻可按照上述程序补领《生育服务证》。
2021年湖南医保生孩子报销金额各地标准目前还在制定中,因此大家可耐心等待。而根据湖南湘潭市 往年生孩子报销标准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参保人员,费用报销标准为平产500元,剖宫产800元,生育多胎的在单胎的基础上增加200元。下面来看看2020长沙市 职工生育报销标准:
1.本地生育(含长、望、浏、宁地区):
(1)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的产前门诊费用为600元,参保人员须在备案登记的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产检,检查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2)怀孕28周后的围产期疾病治疗、住院分娩,所发生的费用按本统筹地区统筹支付标准予以报销,参保人员须在选定的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分娩,费用直接在该医疗机构结算。
2.异地生育(长、望、浏、宁以外地区)
(1)办理程序:参保人员填写《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由单位签字盖章、异地分娩医院(选定的异地分娩医院需为当地生育保险协议医院)的医保科签字盖章、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签字盖章,并在分娩前由单位社保专干持《登记表》及社会保障卡、生育证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进行备案登记。生育入院前完成异地备案手续方可享受生育待遇。参保人员在异地生育后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出院后提供相关资料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进行生育医疗费用及产前门诊费用报销。
(2)办理时限:备案登记时间为女职工怀孕20周后至分娩前;费用报销时间为自分娩之日至所有产假(含国家规定的产假和2016年《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增加的60天产假)期满后3个月内,每周二办理,逾期不予受理。
(3)报销所需资料:《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诊断证明、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住院原始发票、费用明细汇总清单(盖章)、产前检查门诊发票。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复印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均可)。
3.终止妊娠及计生手术等费用报销
(1)本地终止妊娠或计生手术:参保女职工终止妊娠、计生手术、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围产期疾病的治疗,须带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妊娠时间大于14周的需提供生育证)到本统筹地区任一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医保科进行备案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生育待遇。终止妊娠、计生手术、计生手术并发症的治疗,须在参保人员选定的医疗保险协议医疗机构进行,费用直接在医疗机构结算。
(2)异地终止妊娠或计生手术:异地终止妊娠需是提前办理了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的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填写《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分别由单位、异地终止妊娠医院的医保科、异地医保经办机构签字盖章,并在终止妊娠前由单位社保专干持《登记表》及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到区医保局进行备案登记(妊娠时间大于14周的需提供生育证),完成备案后方可享受异地终止妊娠待遇。完成终止妊娠手术后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之后凭相关资料到长沙市医保局或各区医保局进行费用报销。
(3)办理时限为终止妊娠之日至产假期满后3个月内,办理时间为每周二;
(4)报销所需资料为:《长沙市职工生育保险异地生育情况登记表》、社会保障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原始发票、诊断证明书、妊娠B超单、住院病案首页复印件(盖章)及汇总明细清单、长沙银行存折或卡复印件,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其中社保卡、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生育证(妊娠14周以上提供)需提供原件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正反面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