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让老百姓在医保医院内买到高价的“救命药”武汉市医保局联合武汉市卫健委将定点药店纳入医保药品的供应保障范围内,首批共71种药品,做到让老百姓买到“救命药”,用到“救命药”。
目前,协议期内的国家谈判药品共221种,全部纳入医保乙类。哪些药品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原则上由省级医保部门综合考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患者用药需求等因素来确定。
我市结合“双通道”前期探索情况,并征求部分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专家意见,首批确定将已经实行“三定管理”(即针对医保特殊药品建立的定点医疗机构、责任医师、定点药店管理机制)的71种协议期内的谈判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详细目录请点击文章附件),其中抗肿瘤药41种,“都是谈判药品中临床价值高、患者急需、替代性不高的品种及创新药品”。
纳入“双通道”的药品,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执行统一的支付标准和价格政策,满足参保人用药需求。我市将根据国家医保药品目录中谈判药品的调整情况和省“双通道”政策的变化,对纳入“双通道”管理的谈判药品进行调入、调出的动态调整。
“双通道”机制的建立,将原来药品院内管理的一部分职能转移至院外,管理环节明显增多,对基金安全风险管控提出了新的挑战。
据介绍,此前针对谈判药品中的特药销售,我市已经实行了“三定”管理机制和“双通道”供药模式将继续延续。并以处方流转中心,连通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落实“定机构、定医师、可追溯”等要求,实现患者用药行为全过程监管。
我市医保部门将完善细化医保用药审核规则,引入智能监控,严厉打击“双通道”领域套、骗取医保资金的行为。并加强“双通道”用药费用和基金支出常规分析和监测,及时调整完善监管政策措施,确保基金安全。
卫健部门将调整完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考核机制,将合理使用的谈判药品单列,不纳入医疗机构药占比、次均费用等影响其落地的考核指标范围。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临床用药行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辖区医疗机构合理配备、使用谈判药品。
来源: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