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是怎么算的,关于育儿假是从那天开始算起,有几天呢,政策出台关于育儿假情况是怎么样,不清楚的市民快去了解下吧。
“每年”指以子女生日当天至下一周岁生日的前一天作为一年。例如:孩子2021年12月2日出生,那么在孩子满3岁前,每年12月2日至次年12月1日算一年,在此期间夫妻双方可以享受当地规定的育儿假天数。正常情况下,每年的育儿假应当在当年使用,不转结至下一年。
从各省颁布的政策来看,育儿假以自然日计算,包括法定节假日;此外,育儿假可以分次休假。
1、湖南
湖南新修订的《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10天育儿假。
2、贵州
《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条例》第五十五条改为第三十三条,增加了“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的规定。
3、四川
2021年9月29日,9月29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第96号公告,公告明确“《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明确:子女三周岁以下的夫妻,每年分别享受累计十天的育儿假,育儿假视为出勤。
4、湖北
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决定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完善配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其中规定3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
5、北京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公布并实施,《条例》规定: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每人每年可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6、上海
11月25日,上海市通过了《关于修改〈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在其子女年满三周岁之前,双方每年可以享受育儿假各五天。育儿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