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孝感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孝感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内容显示,将对公积金贷款做出调整,确保孝感城区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取消公积金贷款对象户籍地限制,购买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次首套自住住房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70%,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第二套自住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款额度为所购住房全部价款60%,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公积金贷款提前还款,自公积金贷款发放的次月起可以办理,办理了按月扣划还贷的,在保留公积金账户余额100元后,可按年扣划公积金账户余额还贷。
发放商品房契税补贴。对购买面积不超过144m的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购房契税100%补贴。
提供均等化教育服务。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达到商品房备案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享受市民同等义务教育政策。
强化商品房销售价格管理。严格执行新建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制度,指导开发企业合理确定销售均价,落实价格公示和“一价清”制度,稳定商品房价格。
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开展房地产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无证预售、价格欺诈、发布虚假广告等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处罚,不断净化市场。(孝感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