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要到2019年了,从2019年开始就要实行新的个人所得是政策了,从原来的征税七点3500元到现在的5000元以上,这对于小编这样工资比较少的人群来说是好事,那么2019个人所得税除了对个体而言有所改变对于公司的影响有哪些,以下是个人所得税2019新政策一览。
工资、薪金所得,包括个人因任职、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和其他所得。
在一般情况下,工资、薪金所得以纳税人当月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减除下列项目金额以后的金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所得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1)基本扣除额3500元;
(2)个人按照规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
(3)单位、个人分别按照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4)规定标准以内的公务用车和通讯补贴。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收入 - 3500元 - 其他规定扣除项目
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和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而在中国境外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在计算其工资、薪金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时候,除了可以按月减除费用3500元和其他规定项目以外,国家还可以根据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和汇率变化等因素确定附加减除费用。
目前规定的附加减除费用标准为每月1300元,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是:
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薪金收入 - 3500元 - 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 - 其他规定扣除项目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应纳税所得额和《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所列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对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的生产经营所得依法计征个人所得税时,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自然人投资者本人的费用扣除标准统一确定为42000元/年(3500元/月)。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必要费用(3500元/月)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前列《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二)》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和财产租赁所得,按照纳税人每次取得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按照20%的税率计算应纳所得税税额。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原25%税率部分将重新分为3档,分别征收10%、20%、25%的税,目前暂未公布划分标准
我们分别以月入1万元、2万元和5万元者为例,在考虑“三险一金”扣除(假定“三险一金”扣除2000元)基础上大概算了笔账:
月入1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345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90元,降幅超过70%;
月入2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2620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1190元,降幅超过50%;
月入5万元者,现有税制下需缴纳10595元个税;改革后个税为8490元,降幅约20%;
如果加上下一步出台的专项附加扣除,税负还会继续下降,如月入1万元者有可能免缴或仅缴纳少量个税。
中等以下收入人群成为此次个税改革重点减税群体,收入越低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大,收入越高的纳税人减税幅度越小。
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主要是为了不断提升社会公平,无论是个税起征点的上调、教育医疗等专项附加的扣除,特别是为堵塞税收漏洞而首次新增的反避税条款在实现社会公平方面也是做出了巨大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