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有小伙伴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自己去医院看病,结果发现医保卡没带。又或是异地就医、未到指定医院看病等,那上面这些情况其实同样可以使用医保卡,只不过是采用“医保现金报销”的方式。那有关医保现金报销的说明,一起来了解看看吧。
医保现金报销指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但未在医药机构直接结算的,需先现金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治疗结束后,持相关单据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医疗费用审核结算。
哪些情况下可以医保现金报销?目前,参保人在以下情况时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医疗费用,可以进行现金报销:
1、新参保未发卡
2、急诊未持卡
3、社会保障卡丢失
4、异地突发急诊
5、社会保障卡挂失
6、异地就医未能直接结算
1、医疗费用参保患者需先行垫付,后持相关材料进行手工报销。
2、武汉市医保经办机构收到辖区参保人员提交完整资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费用审核拨付。
3、参保人员了可凭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社会保障卡制卡银行柜台领取报销,申请将报销款划入本人指定银行账户的参保人员,到相应银行网点办理取款手续。
(注意,第一次取款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到银行激活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1、居民医保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在异地就医住院的情况:
参保居民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需由个人垫付,经备案或核准后,普通居民在治疗结束30日内,大学生在治疗结束9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报销资料:
①情况说明
②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③全套住院病案资料:
病案首页、出院小结、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住院期间相关检测报告单(可到医院的病案室复印)
④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未成年人户口本(复印件)
⑤本人或监护人银行借记卡(I类账户)和开卡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备注银行卡开户信息)
特殊情况:
若为新生儿医保报销,新生儿病例资料上的姓名与医保信息系统登记姓名不一致的,需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复印件。
2、职工医保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在异地就医住院的情况
职工在非定点医疗机构或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须有个人垫付,经备案或核准后,在治疗结束30日内,持以下资料到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结算。
报销资料:
①情况说明
②住院发票(原件)及住院费用汇总清单(原件)
③全套住院病案资料:
病案首页、出院小结、临时医嘱、长期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手术患者附报)、住院期间相关检测报告单(可到医院的病案室复印)
④参保人社会保障卡,本人开户的银行卡(I类账户)或银行存折复印件(注明银行卡开户行全称)
3、职工医保申请生育医疗费用现金报销如何办理?
因紧急情况在武汉市非定点医疗机构或选择异地生育的参保人员在产检和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需先由个人垫付,在医疗终结后30日内,携以下材料到参保单位所在辖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生育医疗费待遇现金报销。
申报资料
①《武汉市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申请表》
②住院医疗费用发票及住院费用清单原件
③其他住院资料:
出院小结、病案首页、门(急)诊病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手术记录和麻醉记录 (手术患者附报)(复印件)
④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本人武汉市的开户银行卡(I类账户)或银行存折复印件(备注银行卡开户行)。
备注:选择异地生育的参保人员需在就在诊断妊娠后生育前 办理生育就医登记,如前期未办理生育就医登记人员需提交结婚证复印件。
问:因突发疾病,参保人员住院前未办理异地就医备案,住院费用可以报销吗?
答:可以
按照国家政策,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产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门诊紧急抢救和住院医疗费用,应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患者可以先行垫付,出院后凭报销材料,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问:参保人员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进行特殊药品现金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住院和门诊治疗重症(慢性)疾病期间,因各种原因不能直接持社会保障卡结算,用现金垫付的符合规定的特药费用,可到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报销。
问:参保人员再哪些情况下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答:以下情况不予支付:
① 应当从 工伤保险 基金中支付的
②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③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④在境外就医的
⑤未按规定办理转、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
⑥除紧急抢救后住院和报备核准的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科室)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