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就到了毕业季了,武汉很多即将大学毕业的同学们都正在找工作或已经找到了工作,对于找工作时签订的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有所疑问,不清楚其中的区别是什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涉及的主体不同。
就业三方协议是三方合同,它涉及学校、用人单位、学生等三方面,三方相互关联但彼此独立;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同,它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的权利、义务构成。
2.签订的身份不同。
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时仍然是学生身份,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是劳动者身份。
3.有效的时间不同。
三方协议的有效期为自签约日起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止的这一段时间。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即劳动合同签订后,三方协议的效力自行终止。而劳动合同的有效期主要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约定,有一年、二年、三年不等的。
4.签订内容不同。
就业协议书主要是毕业生和单位的工作约定;劳动合同是学生和单位的从事具体工作和享受何种待遇等权利和义务的约定,内容更为具体,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5.签订目的不同。
就业协议书是对学生基本情况的认定,是学校编制就业计划和毕业生派遣的依据。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