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北京户口人员离职后,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满半年且未在其他地方继续缴存,可以申请销户,一次性提取公积金。那具体该如何申请呢?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办理。
第一步,登录系统。
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首页右侧(个人网上业务平台),选择(个人网上业务平台(北京中心)),认真阅读登录提示后,点击(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
提示:如果未在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注册的用户,请您先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第二步,选择提取事项,录入提取信息。
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在新事项申请列表中点击(10.非京籍人员销户),如为非本市户籍,阅读并勾选确认《个人信息核查授权、承诺书》后进入事项申请页面。“基本信息”栏目下显示用户基本信息,“身份证签发机关”按照身份证上的签发机关填写,“户籍”和“账户封存时间”自动显示。“户籍”信息若与实际不符,可点击网页上方“个人信息”-“户籍所在地”进行修改。“账户封存时间”不可修改。
在“提取人账户相关信息”栏目下,填写“本次提取金额”,选择(收款人公积金用卡银行),自动显示相应的公积金用卡卡号。
如申请人希望使用本人的其他银行卡(应为人民银行规定的I类银行结算账户)办理提取时,应先点击页面左侧(公积金用卡维护)按键,选择需要添加的住房公积金用卡“银行名称”,录入“银行卡号”,点击(添加)按键,添加成功。后续流程从“一、第二步”开始,继续办理即可。每名缴存职工本人名下,可持有多家发卡银行的公积金用卡,每家银行限一张。点击(提交),系统显示提交成功。
在提交成功页面,点击(打印回单),根据业务凭证回单提示进行下一步操作,如需留存申请回单,可进行打印,如需查询业务办理机构,点击(经办网点),点击(确定),提取申请完成。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第三步,查看进度。
申请事项提交成功后,可点击页面左侧(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积金-已申请提取事项记录),查看申请进度。点击(查看明细),可以查询已申请事项详情,点击(打印回单),可以补打《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凭证回单》。
申请进度为“审核已通过”的,提取资金将划入申请人公积金用卡账户。
申请进度为“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不通过原因。
申请进度为“补充申请材料”的,可在“备注信息”栏查看需补充的材料及原因。鼠标左键双击该事项记录,可在补充上传影像后,重新提交。
申请进度为“待审核”、“审核中”的,系统未完成审核,请稍后再次查看状态。审核通过后,系统将自动更新申请进度。
本人办理: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现场办理。
单位经办人办理: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申请人本人填写的《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个人授权、承诺书》一份,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委托他人办理的,被委托人携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人脸识别)、《个人授权委托书》,选择任意的管理部及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
提示:中共中央直属机关分中心、中央国家机关分中心、北京铁路分中心缴存的缴存人按照所在分中心规定办理。登录北京住房公积金网,点击(经办网点)可查询分中心及经办网点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