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档案存放在哪里?档案在自己手里怎么办?个人可以保管档案吗?针对网友们提的比较多的问题,这次就来一一进行解答,希望能给各位提供帮助。
这个根据大家的生源地、户籍地和就业情况会有所差异。
1、如在毕业离校时已经落实就业单位的同学,单位可以负责接收管理档案,那么档案就可以由学校根据就业单位提供的详细档案接收地址,直接进行邮寄。
2、如毕业离校时还没有就业的同学,以及虽然已经找到就业单位,但单位不负责管理档案的同学。这种情况下,要按照毕业生自己的生源所在省市的相关规定,由学校寄回生源地的相应接收部门。
3、如毕业后暂时不找工作,准备考研或出国留学的同学,档案应转至户籍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保管。
不可以。
《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具体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的单位管理。严禁个人保管本人或他人档案。
如是个人保存的,请尽快将人事档案存放至户籍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
毕业生档案相对来说要简单一些,主要包括高中(中专)阶段的学籍材料,以及参加高考的报名材料、高中以上学习阶段的学籍材料和每阶段的报考材料,还有党团材料、大学成绩单等等。
档案除了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之外,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还是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都要用到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