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发布了《关于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助力高质量发展继续走在前列的若干政策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其中提到,除南京、苏州市区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详情一起来了解看看。
第十四条措施提到,将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全省(南京、苏州市区除外)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确保外地与本地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标准统一。南京、苏州市区进一步完善积分落户政策,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连续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鼓励根据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功能定位,区分主城区、郊区、新区等区域,分类制定落户政策。(责任单位: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
http://fzggw.jiangsu.gov.cn/art/2023/8/3/art_296_109711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