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先劳动监察再劳动仲裁吗,劳动监察大队和劳动仲裁到底是那个先弄,可以同时进行吗,不少市民询问,以下是全文。
可以。
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既可以去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去直接申请仲裁,两者并没有先后顺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三条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当事人一般不可以在发生劳动争议后同时申请劳动仲裁和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的。劳动监察部门发现案件已经申请劳动仲裁的,要告知当事人按劳动仲裁程序处理;而当事人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