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朋友想了解,自己和父母都在湖北省,但不在同一个市,问能否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共济给父母?目前,国家医疗保障局已给出答复,具体情况马上来了解下。
湖北将于今年年底前实现该服务。
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是指参保人在参加了职工医保后,通过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将个人账户授权给已参保的父母、配偶和子女使用,比如用于支付合规医药费用中的个人自付部分等。
目前,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基本医保统筹区(通常是同一个地级市)可以共济;实现省内异地共济是指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省份参保,但不在同一个统筹区,也可以共济给亲属。
国家医保局介绍,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需要满足两个前提:
一是参保人的父母、配偶、子女参加了基本医保(包括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
二是参保人办理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
参保人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地方专区、当地医保部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的“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功能模块,实现线上办理,具体途径由各统筹区医保部门向社会公开,同时线下医保大厅也可办理该项业务。
1、湖北省参保人办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共济在哪里办?
手机端:“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小程序。
线下:也可在医保服务窗口由工作人员办理。
2、湖北可以绑定几个亲属?
湖北省一位职工最多可以同时绑定父母、配偶、子女共计6人。
3、同一个参保人可以接受几位职工亲属的共济?
湖北省无限制,比如有10个子女的,均可以共济绑定。
4、同时接受几位职工亲属的共济的话,先用谁的?
哪位亲属的个人账户余额多,系统自动选择用哪位的。
5、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省,但不在同一市,规则有变化吗?
只要共济人和被共济人在同一个省,规则是完全一致的,没有变化。但目前湖北只实现了个人账户省内跨统筹区支付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尚未实现省内跨统筹区就医购药共济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