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市民朋友想了解,申请公租房入住后,未来能不能直接买断?那下面就跟各位介绍下武汉市的具体规定,希望能给大家提供有用的信息。
《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湖北省政府令第398号)第二十八条规定:“承租人连续租赁保障性住房已满5年,且符合保障性住房配售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同意,可以购买承租的保障性住房”为授权性条款。
根据国家、湖北省公租房管理相关政策,结合武汉市公租房管理的实际,我市按公租房只租不售政策执行。
实物配租应当签订租赁合同,合同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无房新就业职工承租公租房的租赁期限自其毕业之日起不超过6年。
租赁合同期限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3个月向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准予续租。
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退出配租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