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武汉市每天可产生11800吨的垃圾,如果这些垃圾能够有效的处理,不仅能美化环境,还能增加好多的效能。环境需要我们大家一起维护,从2019年10月份后,将强制执行垃圾分类处罚办法面对于未放入指定垃圾箱的居民,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单位处于1千至3千元不等的罚款,看详细规定。
1、单位和个人未放入垃圾箱的
第十条:单位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个人处以200元以下。
2、单位未配置垃圾箱的
第十二条第(一)项:处于1000元-3000元罚款
3、单位未正常使用或保持完好的
第十二条第(一)项:处以1000元-3000元罚款
4、单位未交给指定贮存点的
第十二条第(三)项:处以2000元-5000元罚款
5、单位未制定分类管理制度的
第十二条第(四)项:处处以500元-1000元罚款
6、单位将已分类垃圾混合收运的
第十三条:处以5000元-30000元罚款
7、单位处罚仍不改正的
第十五条:处以30000元-50000元罚款,情节严重则吊销“生活垃圾经营处置许可证”。
注:以上内容为《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条例节选。
红色:有害垃圾,有60L、120L、240L多个规格。
蓝色:可回收垃圾,有60L、120L、240L多个规格。
绿色:厨余垃圾(湿垃圾),有60L、120L、240L多个规格。
灰色:其他垃圾(干垃圾),有60L、120L、240L多个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