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国家三胎政策开放了,很对人都在考虑三胎了,对于离婚后的人要是重新找到了新的伴侣也想要孩子,那再婚后可以生几个孩子呢?下面就给大家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数量,按照再婚后夫妻共同生育的子女数计算,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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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两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了修改。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完善配套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等内容作出规定。
其中,在优化生育政策方面,明确规定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并对再生育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已生育三个子女的夫妻,有子女经鉴定为残疾,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以等额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生育的子女,不纳入现家庭子女数合并计算。夫妻再生育子女时,收养的子女不计入生育的子女数。
对于再婚夫妻生育三胎,国家有发布相关的条例与政策,分别有五个条件。再婚家庭符合其中一个或以上条件,才能够生育三胎。
一、夫妻一方在婚前未生育,另一方在婚前有生育过一个或两个子女。
二、夫妻双方在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或者一方为本市农业户口,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三、双方在婚前各生育过一个子女,其中一方生育的子女为丧失劳动行为能力的病残儿的。
四、有市民政府判定为有其它可以再生育的特殊情况和条件的。
从上面的条件可以知道,如果再婚或二婚家庭想要生育三胎,那就要符合以上条件,如果不符合条件,建议各位再婚夫妻在国家放开三胎政策后,在合法的规定下生育三胎,避免遭到当地计生部门的行政罚款。
来源:湖北省卫生健委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