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2024年1月1日起,成都市将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其中市辖区低保标准提高到950元/月,其他市县低保标准提高到900元/月,详情马上来了解下。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东部新区、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人均收入910元/月提高到950元/月;
简阳市、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家庭人均收入860元/月提高到900元/月。
在申报期限内,本市户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符合规定的,可申请进行低保审核确认。
1、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并关注“成都民政”选择“民政服务-救助申请”板块,填写基本信息、家庭成员信息、财产及附件等材料。
2、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申请家庭确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镇(街道)提出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