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湖北省商务厅发布了关于公开征求《湖北省家装厨卫“焕新”工作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详细内容,欢迎了解。
2024年8月10日至12月31日。
(一)厨卫类:蒸烤箱、微波炉、洗碗机、消毒柜、电饭煲、咖啡机、面包机、净水器、垃圾处理器、空气净化器、凉霸、扫地机器人(含洗地机)、吸尘器、智能门锁、智能马桶(智能马桶盖)15类厨卫产品。
(二)家装类: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等全品类。
(一)厨卫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厨卫类产品,按照产品销售价格的20%享受一次性立减补贴,单个消费者最高享受补贴金额为2000元。
(二)家装类:对个人消费者购买家装产品,每位消费者单笔消费满5000元,给予一次性1000元定额补贴;满10000元,给予一次性2000元定额补贴。
(一)厨卫类:
1.实名认证:消费者须在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进入“家装厨卫以旧换新专区”,进行线上实名认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信息。
2.提交收旧:购买厨卫产品消费者可选择先收旧后售新或选择送新厨卫产品时再收旧家电产品。选择先收旧后售新时,提交收旧申请(提交姓名、电话、地址、旧家电、上门回收时间等信息),入选回收企业的人员上门回收。
3.领取补贴:平台通过后,消费者获得一张厨卫产品的补贴券。
4.立减补贴:领券后,消费者在购买参与企业提供政策使用商品时,可在订单支付环节按支付价格享受立减补贴。
5.回收拆解:回收企业将收到的废旧家电实行“一机一码”数字化登记后,交给有资质的正规拆解企业。
(二)家装类:
1.实名认证:消费者须在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服务平台进入“家装厨卫以旧换新专区”,进行线上实名认证,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信息。
2.提交收旧:购买家装类相关产品消费者可选择提交收旧或购新家具。选择提交收旧时,上传收旧信息(提交姓名、电话、地址、旧家具品类、上门回收时间等信息),并上传成套旧家具图片及视频;由“二手家具回收企业”对旧家具进行评分,对于评分达到回收标准的旧家具进行残值估价沟通并确认最终回收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回收企业上门回收或送新家具时同步收旧家具,对于评分达到回收标准的送新收旧时免费回收并支付相应残值;对于未达到回收标准且需要回收处理的采用付费处理方式交由回收企业规范回收处理。
3.领取补贴:平台通过后,消费者获得一张家具定额补贴券。
4.满减补贴:领券后,消费者到指定线下的零售实体门店在购买参与企业提供政策使用商品时,可在订单支付环节按支付价格享受满减补贴。
5.回收利用:回收企业将收到的废旧家具实行“一物一码”数字化登记后,按照规范的处理流程对废旧家具进行利用处理。
(一)消费者扫码进入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小程序,通过平台完成售旧、购新和支付;
(二)本次活动补贴可与企业、金融机构等各类优惠叠加;
(三)购买厨卫类产品须交售旧厨卫,交售旧厨卫与购买新厨卫产品的个人必须一致;同一消费者在线上线下只能持有和核销政策范围内的厨卫类产品补贴、核销资格1次;
(四)购买家装类消费者,同一消费者只能持有和核销补贴资格1次;
(五)如发生退货情形,退还消费者的款项不包含补贴资金,通过原支付渠道返还。如消费者同时购买了若干件活动商品,则按退货商品价格比例分别计算单件商品享受的补贴金额。如退货发生在财政补贴资金拨付以后,由参与商户及时将与退货相关的补贴资金退还国库。全额或部分退货退款均占用消费者的补贴指标;
(六)补贴券有效期为7天,超出7天或在活动截止时仍未消费的补贴资格同时失效;
(七)活动面向个人消费者,销售发票须开具给个人。发票价格合计金额应为“消费者个人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八)消费者需将活动商品集中一次性付款,不能与其它非活动商品一同付款,否则无法享受补贴;
(九)其他活动规则详询服务机构或参与企业。
(一)服务平台:沿用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各服务平台,即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云闪付支付平台、湖北供销回收平台,为厨卫家装以旧换新提供服务。
(二)参与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
1.参与销售企业:
厨卫类参与销售企业沿用家电以旧换新京东、苏宁电商平台和线下商户。
家装类参与销售企业需各市州商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征选确定3-5家本地具有代表性的家具家居专卖企业,报省商务厅汇总。参与企业须具备以下资质:
(1)依法登记注册的从事家具家居销售的企业;
(2)具备独立结算系统的家具家居专卖店,及家具家居卖场等商业场所内非独立收银的家具销售门店;
(3)能够垫付消费补贴资金;
(4)支持通过本次发券平台进行支付;
(5)网点布局能够满足消费者需求,具有物流配送、安装调试、保修维护、以旧换新等综合服务能力;
(6)具有防范骗补、套补等行为的能力;
(7)承诺严格遵守本次活动规则,不卖假货,不以次充好,不虚标价格,不接受预存和充值,不虚假交易等;
(8)无不良记录。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2021年以来参与我省历次政府促消费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
2.回收企业具备的条件:
厨卫类参与回收企业沿用家电以旧换新27家回收企业。
家装类回收企业需各市州商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征选确定1-2家家具家居回收企业,报省商务厅汇总。回收企业须具备以下资质:
1.无不良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2020年以来无类似活动违法违规记录,资信良好;
2.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企业拥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
3.有布局合理、覆盖面广的回收网点;
4.有符合环保、安全生产要求的存储场地;能为消费者提供付费上门服务;
5.须纳入在服务平台统一管理,为消费者提供“换新+回收”服务;
6.须对回收的废旧家具家居,从回收、储存、转运、分拣、再循环再利用开展全链条跟踪。
(一)公开征选第三方审计公司。公开征选第三方审计公司,并签订相关协议。
(二)商户名单确认与汇总。各市州商务局审核、公示、确认本地参与家装类以旧换新的商户后,报省商务厅汇总。
(三)开展模拟演练及氛围营造。完成补贴发放演练和压力测试,开展活动启动前氛围营造工作。
(四)资金审计与拨付。消费者购买活动商品时,补贴资金由参与核销商户先行垫付给消费者。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审计每月开展一次审核,经省商务厅联合省财政厅抽查、会商、会审等规范流程后,公示拟拨付情况;公示无异议后,省财政下达拨付资金给市州财政,由市州财政将资金拨付参与政策的核销商户。活动结束后,由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做好资金清算、审计和绩效评价。
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此次家装厨卫消费补贴将采取以下方式控制风险:
(一)签署服务协议。省商务厅将与各服务平台企业签订家装厨卫“焕新”补贴发放协议。
(二)压实各方责任。服务平台加大技术力量投入和风险管控,组建本地专业团队,及时解决以旧换新工作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快速阻止套现骗补,及时向公安部门提交不法行为线索并配合开展侦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各家具家具卖场加大宣传力度,督导卖场内各商户合法合规经营。
(三)压实商务部门责任。各市州商务局要加强对辖区内线下商户的巡查、暗访,督导规范参加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置商户违法违规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经营秩序。
(四)屏蔽违规商家。湖北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活动中有任何违法违规不良记录的商家,将立即取消本次活动资格,违规发放的补贴也由商家自行负责,以确保本次活动平稳有序推进和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五)打击不法行为。省级相关部门与服务平台加大套现、骗补等违法行为实施严厉打击。对涉嫌违法的企业(机构)和个人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六)加强监测评估。省商务厅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每月开展审计,加快商户核销力度,加大财政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活动结束后,做好资金清算、审计和全面绩效评价。
(七)开展统计分析。服务平台每日对销售企业、核销情况实行日报告制度,按省商务厅要求提交相关详细数据和统计分析。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商务厅牵头负责本次湖北省家装厨卫“焕新”补贴总体谋划和统筹实施工作。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负责统筹活动所需投放资金,督导财政资金效率。省公安厅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犯罪行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参与商户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不法经营行为,并对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二)实行规范运作。省商务厅将会同省级相关部门联合在相关媒体、平台、官网上发布公告,就规范运作、规范经营、规范消费行为提出要求,并向全社会公开表明政府部门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从严从重打击的明确态度。并与各服务平台企业签订合作协议,约定相关权利义务,明确具体责任要求,督导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做好各项工作。
(三)严格资金监管。省商务厅会同省财政厅对此次活动中央和地方资金加强监管,专款专用,高效使用,做好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