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登陆武汉城市留言板询问,自己妻子目前正在休产假,问产假延长后是否还包括难产假?难产假有没有取消?如果单位不放要如何投诉?目前,人社局已经给出回复,各位有同样疑问的朋友,可以来了解下。
武汉市人社局回复, 根据《湖北省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省政府令第329号)第十一条第(四)项规定,分娩时遇有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不存在“产假延长政策出台后,难产假取消”的说法。 如用人单位违反上述规定,您可向用人单位用工所在地的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如与用人单位就产假等事项发生争议,您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保证充足睡眠,休息好很重要。
2、保证“吃好”,多吃营养均衡易消化的食物。
3、多喝水,加速代谢,保证充足的水分。
4、无论剖腹产还是顺产都要尽早下床活动,有利于恢复身体与体型。
5、特别要注意个人卫生,由于代谢快容易出汗要勤洗澡洗头刷牙等,摒弃盲目“老规矩”,剖腹产要注意避免伤口沾水感染。
6、尽早母乳喂养,有利于刺激泌乳帮助子宫收缩复原。
7、产褥期最好不要有性生活,房间温度合适,不要受凉。
8、按时产后42天检查,以便观察产妇身体和子宫恢复情况。